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八部门下发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修订)》,规范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工作。4月27日,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教育部职业教育发展中心、高等教育出版社联合组织了《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修订)》(第二批)线上培训会。分管院领导温贻芳、教务处、二级系院负责人、实习指导老师及相关人员共计282名采取小范围集中和在线学习相结合的方式,积极响应教育部和省厅部署要求,共同学习领会《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修订)》文件精神。会议由教务处组织。
教育部职业教育发展中心副主任曾天山就《职业教育法》和《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修订)》(以下简称《规定》)结合起来,就《规定》的背景和总体情况进行解读。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许世建博士站在政策层面就《规定》中教育的本质、守住权益底线、更新工作方法三方面解读。江苏农林职业学院简祖平校长就职业学校实习学生的权利救济和保护谈到学生实习权、信息权、劳动保护权、劳动报酬权、人身权、财产权等6个权利。江泰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崔敬就《规定》第34条—第36条进行解读,提出落实实习责任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对学徒制学生实习实现保险全覆盖和工伤保险的建议,并就相关善后工作提出的具体意见。山东省教育厅职成处处长王志刚介绍山东省对实习学生管理的经验做法。
最后,教育部职成司司长谢俐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把握实习本质,坚持标本兼治;二是聚焦突出问题,精准靶向发力;三是狠抓政策落实,细化管理措施,严格做到“六化”即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本地化、信息化、责任化,把学生实习工作落地落细。
培训内容丰富,多点覆盖,信息量比较大,条款具体可操作性强。学校将进一步提高站位,准确把握实习的本质,坚守实习育人初心,切实把实习作为必不可少的实践性教育教学环节,持续加强规范管理、长效治理。学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学生实习管理和相关要求开展工作,并随时接受主管部门的指导,为提高职业教育教学质量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