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落实教育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教职成〔2021〕4号),学校将从2023届开始启用国家示范文本《职业学校学生岗位实习三方协议(示范文本)》(以下简称《三方协议》),具体要求如下:
1.学生以《三方协议》为基础,签订三方协议;协议内容不得删减,如有其它需要可在三方协议中以附件形式添加有关条款。
2.学生在签订《三方协议》时,先详细阅读文本第2页中的“说明”,按要求填写,用于维护个人合法权益,尤其在不作约定时,《三方协议》中有横线的地方要填写“无”或划“/”。
3.学生开展实习,需取得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或家长)签字的《知情同意书》。
注意事项:
1.每一位实习学生,都必须签订《三方协议》和《知情同意书》,《知情同意书》作为《三方协议》附件,需同时一并提交学生所在的系(院、部),各系(院、部)按教学资料进行存档;
2.实习学生可根据实习单位要求,结合自身情况,如有补充协议,则需将签订的补充协议作为《三方协议》附件一并提交。
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通知.pdf
《职业学校学生岗位实习三方协议(示范文本)》(不得删减)20220630版.docx
附件1:补充协议(如有可附).docx
附件2:实习知情同意书(与协议同步提交).docx
教务处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