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2024〕12号
依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学生岗位实习时间为6个月。
一、准备阶段
1.2024年6月1日开始,各学院需开展对学生岗位实习工作的安全教育工作,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将安全主题教育材料及时留档,宣传教育工作需在学校网站主页发布新闻。
2.2024年6月30日前,各专业依据《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和日常管理制定岗位实习大纲和实施计划,并由专业负责人负责上传至“顶岗实习智能管理系统”;
3.2024年6月30日前,各学院做好学生对“顶岗实习智能管理系统”的使用培训;
4.2024年7月10日,各学院需完成对每一位学生校内指导教师的分配及安排工作。
二、实施阶段
1.落实岗位实习单位的学生,签订学生、学校、企业岗位实习三方协议(附件2)(一式三份),同时提交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或家长)签字的知情同意书(附件3),学院按教学资料进行存档留存备查;学生如有更换实习单位,需要重新签订三方协议;
2.落实岗位实习大纲和岗位实习实施计划内容;
3.指导学生进入“顶岗实习智能管理系统”填写实习信息登记表,校内指导教师应依据学生提交的三方协议认真审核学生,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学生如有更换实习单位,需要再次提交实习登记表;
4.学生每月30日前在系统中填写本月岗位实习月记,指导教师在系统中及时审阅学生岗位实习月记,完成每月一次学生谈话和企业走访,并在系统中填写相关记录(至少完成6次);辅导员在系统中每月30日前完成一次学生谈话记录;
5.各学院根据本单位管理需要,原则上每两月组织一次返校进行实习情况调查工作,做好返校记录,做好学生岗位实习期间的工作、学习、生活和心理健康教育等工作;
6.学校和二级学院定期和不定期对岗位实习情况进行检查。
三、成绩评定阶段
1.学生完成实习后,需向学院提交“顶岗实习鉴定表”纸质稿,由实习单位填写鉴定成绩并加盖实习单位公章,同时在“顶岗实习智能管理系统”中提交《实习报告》;
2.校内指导教师依据学生在实习过程中的表现和学生提交的《实习报告》,在学生提交的“顶岗实习鉴定表”纸质稿上进行校内教师成绩鉴定,并填写实习鉴定总评成绩,同时在“顶岗实习智能管理系统”中审核《实习报告》,录入学生岗位实习成绩;校内指导老师在“顶岗实习智能管理系统”中提交岗位实习指导工作总结;
3. 2025年5月7日前,各学院组织完成成绩评定和录入工作,5月8日上午9:00整系统关闭,学校将进入本届学生毕业资格审核流程。
四、其他说明
如岗位实习后续有新要求和新变化,将依据省厅正式发文,通知执行。
教务处
2024年5月27日
附件1:学生岗位实习安全教育相关内容.docx
附件2:三方协议.docx
附件3:实习知情同意书.docx
补充协议.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