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11月18-22日教学周,学校将开展实训室常规管理的期中检查,请各教学单位认真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和“高校实验室分级管理要求参照表”进行自查自纠,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进行限时整改。
结合实验室分级管理的要求,本次检查采取教学单位自查和学校抽查的方式,重点检查以下五方面内容:
1.实训室教学设备的安全检查,包括运行、维修与保养的情况记录;
2.实训室教学台账,包括教学记录手册、常规检查自查表、课表等;
3.实训室安全教育及准入制度执行情况;
4.实训室的消防安全、水电安全及卫生的常规检查;有危废物的按照规范提供存储设备。
5.针对已经确定的I级安全风险的实训室重点要检查安全风险点分布与标识,安全管理措施的制订与安全责任的落实情况;安全应急预案的完备情况,定期安全检查机制及记录情况。
请各单位自查后,上交纸质自查表和学生准入学习或考核的纸质稿1-2份,交教务处范老师。
教务处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