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及《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苏工院[2021]18号)等相关规定,经学生本人申请及家长同意,学校研究决定,同意我校学生孟颢钢(机器人24D1班,学号:2423152126)的转学申请。孟颢钢同学将转至九州职业技术学院继续完成学业。
特此公示。
公示期为5天(自即日起至2025年3月1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校教务处反映。联系电话:0512-66551653。
教务处
2025年3月10日